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煽动颠覆国家政权

中国的一种国家安全罪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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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动态与相关报道

人权观察

五年牢狱结束,四年政治权利限制继续:黄雪琴案记录中国如何把#MeToo与公共表达纳入国安打击

独立记者、#MeToo运动参与者黄雪琴服满五年刑期后获释,但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仍在执行。她因聚会、线上课程及公共议题表达等活动被以“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”判刑。案件展示国家安全罪名如何从政治异议扩展到记者、女权与公民结社领域。刑满后的采访、通信、社交媒体和出境自由,将检验她是走出监狱,还是从监狱内控制转

法治追踪

香港支联会国安案判刑:邹幸彤7年3个月、李卓人7年,六四纪念如何进入“煽动颠覆”定罪链

香港高等法院就支联会国安案判刑:邹幸彤获刑7年3个月、李卓人7年,何俊仁5年2个月,支联会被罚150万港元。报道梳理从维园六四烛光晚会、2020年国安法实施,到组织解散、起诉、定罪和量刑的完整链条,并区分法院裁判、政府国家安全立场与国际人权组织对言论及和平集会权的批评。

法治追踪

从“结束一党专政”到七年重刑:香港支联会案的完整责任链

香港高等法院依据《国安法》判处邹幸彤7年3个月、李卓人7年、何俊仁5年2个月,并罚支联会150万港元。判决确认案件“不涉及暴力”,却仍把“结束一党专政”等政治主张定性为煽动颠覆。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、保安局及特区政府共同构成这场政治刑事化的责任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