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治社会的底线在于公权力的受控与公民权益的对等保障。当一位双臂残疾的残障人士手持证件、出示诊断文书,通过公开视频向社会发出流血控诉时,其背后折射出的不仅是个体维权的艰辛,更是基层执法规范与司法程序正义面临的严峻考问。

残疾车引发退车纠纷:交警介入协商却演变成流血冲突

事件源于重庆市巫溪县残疾男子马朝兴的实名举报。根据当事人公开展示的诊断证明与司法文书,2021年5月,马朝兴购买了一辆残疾人代步车,使用一个月后被当地交巡警大队扣押并要求办证。因残疾车无法办理相关证件,马朝兴与卖家达成退车协议。然而,卖家以车辆开去维修、随后又声称“车不要了”为由拒绝执行退车协议。

为了解决车辆处理问题,2021年7月22日上午,马朝兴前往巫溪县交巡警大队寻找大队长文斌未果,后由公安局同志电话联系文斌,文斌同意为其办理。当天下午2时30分,马朝兴在交巡警大队大楼内见到文斌。据马朝兴述说,文斌接完电话后对其不理不睬,转身离开并宣称“不管”。马朝兴追问“那我找谁”时,文斌突然转身用手指戳伤其眼睛导致出血。马朝兴在抬手阻挡(导致对方额头被划伤)后,文斌突然重拳击打其太阳穴,将其当场打倒在地,致其严重脑震荡、头部剧痛并呕吐不止。

羁押期间就医受阻:被指逼供、强迫认罪认罚与假证疑云

冲突发生后,马朝兴在现场瘫软躺地半小时无人问津,直至家人赶到报警,警察才将其送医拍片,随后直接送往派出所要求其签署认罪认罚书。马朝兴拒签后再次因剧烈呕吐被送医,随后被关押进看守所。

在长达两个月零八天的羁押期间,案件处置展现出诸多异常细节:

  • 医疗救治遭拖延:马朝兴在看守所内频繁呕吐、头疼,向医生索药被拒,直至发高烧数日后才获得药物治疗。
  • 施暴过程被隐瞒,办案人员涉嫌逼供:办案警官高某在提审材料中仅记录马朝兴的事,对其遭文斌殴打致伤的事实只字不提,并强行要求其签字及进行威逼利优;办案检察官及马朝兴自行聘请的辩护律师周定伟,亦劝说其“不要告文斌、不要追究,就会放你出去”。
  • 疑点重重的“袭警罪”判决:2021年9月29日法院提审时,法官以“不签认罪认罚就关半年至一年”相威胁。马朝兴指控内部人员王金城、陈园园、向黎、余静文、张成莲等人提供假证言,文斌出示假伤情照片及假鉴定书,最终法院判处马朝兴有期徒刑六个月、缓刑一年。马朝兴强调,自己未作出任何违法行为,判决书完全建立在虚假证据之上。

各级申诉陷入“推诿循环”:证据拿不出,书面答复落空

获得缓刑后,马朝兴展开了漫长的申诉维权。其先后向巫溪县公安局、县纪委、县法院反映,并将材料邮寄至重庆市检察院,但被要求“自行寻找证据”;随后其向重庆市公安纪检组及重庆驻巫溪县巡视组反映,巡视组曾交办巫溪县纪委和公安局处理,并承诺给予书面说法。

然而,在后续对接中,办案单位不仅取消了书面答复,仅改用电话联系,且当马朝兴要求官方拿出判决书所依据的原始证据时,办案单位始终无法提供;同时,官方对马朝兴提交的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概不认可,单方面采信内部证言。此后,重庆驻巫溪县巡视组的联系电话也再无人接听,维权管道彻底中断。

公权力监督不容失格,权威调查亟待启动

马朝兴在举报结尾表示,该起冤错案不仅使其身体受到重创、至今靠吃药养病,更对其子女的前途带来了巨大的沉重影响。当事人声明对举证内容的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,并请求上级领导彻查此事。

公权力不能成为庇护执法过失与暴力施暴的屏障,司法判决更不能建立在隐瞒事实与瑕疵证据链之上。针对残疾弱势群体出示的书面材料与详尽控告,上级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应当迅速启动倒查机制,公布案发当日交巡警大队内部的全过程监控视频与原始卷宗,彻查是否存在包庇、伪证与司法滥权,还当事人与社会公众一个公开透明的交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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