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法治追踪
黄之锋第二宗国安案认罪:从国际游说到“勾结外国势力”,刑期或再延长
黄之锋9月2日在香港高等法院承认“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”罪,控方称他在国安法实施后仍推动外国制裁。黄之锋已因初选案服刑,本案最高可判终身监禁,刑期将押后宣判。
2014年香港民主运动

黄之锋9月2日在香港高等法院承认“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”罪,控方称他在国安法实施后仍推动外国制裁。黄之锋已因初选案服刑,本案最高可判终身监禁,刑期将押后宣判。

黄之锋9月2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就第二宗国安案件认罪,控罪涉及被指寻求外国制裁。该罪最高可判终身监禁,他目前仍在服刑,法院尚未公布具体量刑日期。

香港民主活动人士黄之锋9月2日在高等法院承认“串谋勾结外国势力”罪,这是他第二次遭国安法起诉。原有刑期本应于2027年结束,新罪最低可判3年,严重者最高终身监禁。连续六年的羁押轨迹,显示国安司法如何层层叠加于同一政治人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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