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香港支联会案三人重判:从李桂华国安调查到国安法庭判刑的责任链
香港支联会案9月11日判刑:鄒幸彤7年3个月、李卓人7年、何俊仁5年2个月。中国追责档案梳理香港国安处、律政司、指定国安法官及行政机制如何共同构成从调查、检控到判刑的责任链。
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

香港支联会案9月11日判刑:鄒幸彤7年3个月、李卓人7年、何俊仁5年2个月。中国追责档案梳理香港国安处、律政司、指定国安法官及行政机制如何共同构成从调查、检控到判刑的责任链。

香港支联会煽颠案宣判,邹幸彤、李卓人、何俊仁分别被判5年2个月至7年3个月。案件不涉及暴力仍被列为“情节严重”,折射国安法下香港政治表达、六四记忆与法治空间的深刻转变。

香港国安处以涉嫌违反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》第24条拘捕三人,包括前区议员冯竞文。警方指三人围绕“831太子站事件”散播“假消息”、煽动公众憎恨政府及警队。案件显示,香港国安执法正进一步延伸至历史记忆、公共纪念与政治表达领域,首次定罪最高可判监禁七年。


黄之锋9月2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就第二宗国安案件认罪,控罪涉及被指寻求外国制裁。该罪最高可判终身监禁,他目前仍在服刑,法院尚未公布具体量刑日期。

香港民主活动人士黄之锋9月2日在高等法院承认“串谋勾结外国势力”罪,这是他第二次遭国安法起诉。原有刑期本应于2027年结束,新罪最低可判3年,严重者最高终身监禁。连续六年的羁押轨迹,显示国安司法如何层层叠加于同一政治人物。
香港支联会国安法案进入判刑阶段。李卓人、邹幸彤因“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”被定罪,案件焦点涉及六四纪念、“结束一党专政”主张与国安法界限。
香港支联会前领导人邹幸彤、李卓人和何俊仁进入量刑阶段。港府文件确认三人定罪状态,美联社称法院8月28日听取求情,邹幸彤坚持民主主张不应被定罪。
澳大利亚SBS 8月23日披露香港前政治犯陈志森出狱后的生活:刑事纪录继续阻断其职业选择;流亡英国的前区议员刘珈汶则面临港府通缉、百万港元悬赏,其香港亲属亦曾遭国安人员问话。《聚焦中国》梳理香港警方和政府公开文件发现,问题已不只是个别政治犯遭遇,而是一套从监禁、社会资格剥夺到域外追捕相互衔接的国安惩

香港高等法院8月21日裁定支联会前领导人邹幸彤、李卓人“煽动颠覆国家政权”罪成。人权观察和国际特赦组织批评,案件把和平纪念六四和民主诉求纳入国家安全犯罪框架,显示香港国安法实施后公共悼念、言论自由与结社空间进一步收缩。

香港高院裁定周幸彤、李卓人“煽动颠覆”罪成。法院确认支联会从未鼓吹暴力,却将“结束一党专政”的和平主张纳入国安刑法,两人已被羁押近五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