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王兆智、李海峰、杨庚定是否构成徇私枉法罪,由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异地管辖,与甘肃省纪委监委联合立案调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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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庚定是成县法院的院长
经确认的关系证据
我写实名信反映成县检察院原反贪局局长王兆智、原副检察长李海峰和成县法院法官杨庚定:在37号案件追诉、审判过程中,对保险公司伪造清册、代签农户签名、市公司提供外县数据这些事实,不按保险诈骗罪、合同诈骗罪、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的方向调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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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关系证据 ↗举报者镡佐龙,以一己之力举报成县法院院长杨庚定、成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海峰、成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王兆智涉嫌徇私枉法,却未曾想,这份依法行使的举报权,最终换来的竟是三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。
查看关系证据 ↗举报者镡佐龙,以一己之力举报成县法院院长杨庚定、成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海峰、成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王兆智涉嫌徇私枉法,却未曾想,这份依法行使的举报权,最终换来的竟是三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。
查看关系证据 ↗举报者镡佐龙,以一己之力举报成县法院院长杨庚定、成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海峰、成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王兆智涉嫌徇私枉法,却未曾想,这份依法行使的举报权,最终换来的竟是三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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