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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

北林区法院是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的人民法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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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VIDENCE-BACKED RELATIONSHIPS

经确认的关系证据

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→起诉→提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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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,海兴公司向绥化市北林区法院提起诉讼(案号(2022)黑1202民初3233号),将圣福华公司告上法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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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→合作→黑龙江省圣福华投资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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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林区法院在判决书中,构建了一套完整的逻辑闭环,支持了海兴公司的大部分诉求: 关于协议效力,法院引用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》的通知》,认为虽然王静盖的章可能非备案章,但她当时名义上是法定代表人,且海兴公司已实际接手项目并投入资金,圣福华公司事后接受了部分款项(注:指海兴公司打入王静个人账户的款项),因此认定“表见代理”成立,协议有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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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←合作←最高人民法院
来源:报道证据自动识别 · 置信度 87%

北林区法院在判决书中,构建了一套完整的逻辑闭环,支持了海兴公司的大部分诉求: 关于协议效力,法院引用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》的通知》,认为虽然王静盖的章可能非备案章,但她当时名义上是法定代表人,且海兴公司已实际接手项目并投入资金,圣福华公司事后接受了部分款项(注:指海兴公司打入王静个人账户的款项),因此认定“表见代理”成立,协议有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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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←合作←最體人民流院
来源:报道证据自动识别 · 置信度 87%

北林区法院在判决书中,构建了一套完整的逻辑闭环,支持了海兴公司的大部分诉求: 关于协议效力,法院引用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》的通知》,认为虽然王静盖的章可能非备案章,但她当时名义上是法定代表人,且海兴公司已实际接手项目并投入资金,圣福华公司事后接受了部分款项(注:指海兴公司打入王静个人账户的款项),因此认定“表见代理”成立,协议有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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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→合作→绥化海兴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
来源:报道证据自动识别 · 置信度 87%

北林区法院在判决书中,构建了一套完整的逻辑闭环,支持了海兴公司的大部分诉求: 关于协议效力,法院引用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》的通知》,认为虽然王静盖的章可能非备案章,但她当时名义上是法定代表人,且海兴公司已实际接手项目并投入资金,圣福华公司事后接受了部分款项(注:指海兴公司打入王静个人账户的款项),因此认定“表见代理”成立,协议有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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