兰州市中级法院一审查明:王砚在担任嘉峪关市长、市委书记期间,未经法定程序擅自与上海煜习公司、凌源公司签署《投资合作协议》,并指示嘉峪关经开公司与相关企业签订补充协议及《贷款利息协议》,约定由经开公司代一特公司偿还贷款利息,还指使政府返还一特公司土地出让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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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任嘉峪关市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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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峪关市政府与一特公司的合同诈骗案引发巨大争议,专家认为本质是经济纠纷而非诈骗。
10月20日,甘肃省嘉峪关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:“将持续深化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……为嘉峪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、公平正义、便捷高效的法治营商环境。